有關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小編特意整理了一個系列,有興趣的同學和家長可以參考了解一下。
學籍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學生學籍檔案。學籍檔案由省教育廳統一格式和表格,主要包括:《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登記表》、《四川省普通高中 級高一新生花名冊》、《四川省普通高中 級高 學生花名冊》、《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留級申請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退學申請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申請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借讀申請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增減情況登記表》、《四川省普通高中 級畢業(結業、肄業)班學生花名冊》、《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階段性評價報告單》、《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報告單》、《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記錄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體格檢查登記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以及畢業證書存根、結業(肄業)證書存根、學歷證明書存根等。學生學籍檔案材料須及時、準確、規范填寫,及時更新。學生離校時,由學校歸檔保存。
學校要將學生的有關信息及時輸入電子學籍信息網絡管理系統,并按照管理權限逐級上報縣(市、區)、市(州)、省教育行政部門。
第三十一條 學生學籍是發放高中畢業證書和辦理轉學、休學、退學等手續的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根據需要配置學生學籍管理設備設施,按照省教育廳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電子檔案,并安排專人負責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三條 自201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起開始執行本辦法。2008年、2009年入學的高中學生仍執行原四川省教委《關于印發<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和成績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原四川省教委《關于印發<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和成績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在2009年入學的高中學生畢業時予以廢止。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四川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是省教育廳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的工作部門。
以上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有關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