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普通高中2022招生方案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黃教辦〔2022〕4號)要求,結合黃岡市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著力推進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健全招生機制,提高辦學質量,促進市區普通高中整體規范協調發展。
二、招生原則
(一)市區統籌。市區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實行統籌管理,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統一劃定錄取資格線、統一錄取審批。
(二)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以考生中考成績為依據,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公平公正。嚴格遵守省、市普通高中招生規定,實施陽光招生,建立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招生機制。
(四)協調發展。科學調控高中學校辦學規模,合理分配市區生源,促進市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
三、招生學校
黃岡中學、黃州中學(黃岡外校)、黃州區一中、黃岡市藝術高中、黃岡市體育中學、黃岡市菱湖高中、黃岡市大光華高中、黃岡市三博中學、黃岡美苑高級中學。
四、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市區各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各學校嚴格按照計劃招生,錄取工作啟動后,一律不再追加招生計劃,市區內和市區外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劑。具體計劃如下:
(二)特長生計劃。各有關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及招生范圍按照市教育局《關于下達2022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黃教發〔2022〕2號)和《黃岡市2022年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方案》(黃教辦〔2022〕6號)執行。
(三)分配生計劃。黃岡中學分配生計劃按照《關于做好2022年黃岡中學在黃岡市區招錄分配生工作的通知》(黃教辦〔2022〕19號)執行。
五、錄取辦法
(一)設置錄取批次。市區普通高中分設五個錄取批次:提前批一:體育藝術特長生(面向全市招生的項目);提前批二:體育藝術特長生(面向黃州區招生的項目);第一批:黃岡中學;第二批:黃州中學(黃岡外校)、黃州區一中;第三批:黃岡市藝術高中、黃岡市體育中學、黃岡市菱湖高中、黃岡市大光華高中、黃岡市三博中學、黃岡美苑高級中學。第四批為中職類學校。
(二)劃定錄取資格線。市區普通高中面向市區和面向區鄉鎮各批次錄取資格線,由市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和學校錄取批次分別劃定。黃岡中學面向市區和面向區鄉鎮分配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分別不低于黃岡中學在市區和區鄉鎮全部招生計劃應確定的分數線下20分(含)。提前批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資格線按照《黃岡市2022年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方案》(黃教辦〔2022〕6號)執行。各學校面向縣市統招生計劃執行生源所在地相應批次錄取資格線。黃岡中學海軍航空班計劃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三)網上填報志愿。考生根據各批次錄取資格線和本人中考成績在網上填報志愿,提前批一只能填報一個志愿(由參加面向全市招生的特色學校專業校考的考生填報);提前批二設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考生可填報1—3所相應學校(由參加黃州區專業統考的考生填報);第二批分別設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平行志愿四,考生可填報1-4所相應學校;第三批設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平行志愿四、平行志愿五,考生可填報1-5所相應學校。所有考生統一在“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zjd.hubzs.com.cn)”上填報志愿,未在網上填報有效志愿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中網上錄取。
(四)分批次錄取。各批次根據考生分數、志愿和招生計劃,在相應批次最低錄取資格線之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一批次有多個志愿的,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黃岡中學的統招生計劃和分配生計劃同步錄取,若分配生計劃未完成,調整為統招生計劃。各普通高中嚴格按照批次資格線和招生計劃錄取。黃岡市區第三批次學校在黃州區鄉鎮招生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學校面向縣市及區鄉鎮全部招生計劃的20%。
黃州中學(黃岡外校)和黃州區一中面向黃州區鄉鎮統招生計劃共250人,實行統一劃定分數線、分學校對口招生。黃州區路口中學、黃州區陶店中學第二批次線上考生全部由黃州中學(黃岡外校)錄取,考生第二批次須填報黃州中學(黃岡外校)志愿;黃州區堵城中學、黃州區陳潭秋中學、黃州區新河中學第二批次線上考生全部由黃州區一中錄取,考生第二批次須填報黃州區一中志愿。填報非對口高中學校志愿無效。
六、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黃岡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各初中學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和平行志愿填報方法宣傳培訓,指導考生科學合理填報志愿;要加大分配生政策宣傳力度,提前比照黃岡中學分配生條件對畢業生分配生資格進行審核。各高中學校要成立招生專班,指派專人負責,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宣傳、咨詢和指導,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招生政策家喻戶曉,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二)認真執行政策。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和規定,嚴格按照市區普通高中招生方案錄取,不得再另行制定政策;要將本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錄取辦法、收費標準向社會公示,及時告知廣大考生及家長;要推進陽光招生,增強招生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三)嚴格遵守紀律。各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管理,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嚴禁虛假招生宣傳,嚴禁惡性搶拉生源,嚴禁有償招生,嚴禁干涉考生自主填報志愿,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擅自降線招生,嚴禁擅自提前招生,嚴禁在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前組織學生報名收費,嚴禁違規借讀、空掛學籍,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凡違反招生規定的,嚴肅查處,并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