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寧夏彭陽縣高中階段招生錄取方案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寧教基〔2018〕105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寧教基〔2021〕13號)等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的,按照自治區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指標,在科學分配,規范管理的基礎上,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實現“陽光招生
二、錄取范圍
凡在彭陽縣報名參加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中考”)的九年級學生均可參與在我縣招生的縣內外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
三、照顧政策
(一)加分照顧。根據自治區關于中考加分照顧有關要求,按照顧分值分三個類別,具體如下:
第一類: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參與錄取。
1、公安英烈、因公犧牲以及符合條件的因公傷殘公安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的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3、駐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4、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5、烈士子女。
第二類: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8分參與錄取。
1、作戰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3、一至四級殘疾以及平時榮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第三類: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參與錄取。
1、駐一般地區部隊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
3、少數民族考生。
4、殘疾人考生。
符合上述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少數民族考生”照顧項由考生學籍所在初中學校審核外,其他照顧項須由考生本人申請,報考學校審核,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縣教育考試中心復核后確認其享受照顧資格。如有享受多項照顧政策的考生,選其最高加分項,各加分項不疊加不累計。
(二)傾斜照顧。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 人民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寧黨發〔2021〕15號)相關要求,加大優質(示范)高中資源向農村傾斜、向薄弱初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傾斜力度。
1、優質(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結合各初中學校九年級中考報名人數,將縣內外優質高中(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示范高中(彭陽縣第一中學)在我縣招生計劃的60%按比例分配到縣內各初級中學(簡稱“60%指標到校”)。
2、建檔立卡專項計劃指標到校。設立建檔立卡專項計劃,由縣內示范高中實施,專門用于錄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將彭陽縣第一中學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縣城初中3%、農村初中5%),依據各初中學校中考報名人數與全縣報考總人數占比分配到校,即縣城初中分配人數=縣一中招生計劃數×3%×(縣城初中報名人數/全縣報名總人數);農村初中分配人數=縣一中招生計劃數×5%×(農村初中報名人數/全縣報名總人數)。
3、中職優勢特色專業優先錄取。縣職業中學優勢特色專業要優先招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
四、成績構成
2022年中考總成績為750分加政策照顧分。包括全區統考科目成績: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00分、理化140分、道德與法治70分、歷史30分、地理生物30分;非統考科目成績:英語聽力口語20分、信息技術15分、體育與健康50分、理化生實驗操作各10分、綜合素質評價25分;政策性照顧加分。
五、計劃管理
自治區教育廳下達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后,縣教體局根據縣內高中階段學校的辦學規模、師資配備、住宿條件等因素分校下達招生計劃。同時下達優質(示范)高中60%指標到校計劃,縣一中建檔立卡專項計劃,特長生招生計劃。
六、錄取原則
(一)成績優先原則。以考生的中考總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遇中考總成績相同情況,優先錄取全區統考科目成績高者;全區統考科目成績再相同者,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高者。
(二)指標到校原則。優質(示范)高中須先完成所分配的指標到校計劃錄取,再進行剩余計劃的錄取。
(三)特長培養原則。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綜合提升學校育人質量的同時,注重特長生的培養。
(四)普職并舉原則。全面貫徹教育部關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普職大體相當”的要求,嚴格執行自治區教育廳下達到我縣的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同步推進普職招生錄取工作。
七、錄取程序和辦法
(一)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1、公布最低分數控制線。在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布后,由縣教體局公布2022年彭陽縣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和縣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最低分數控制線。
2、縣外普通高中錄取。縣外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區、市下達到我縣的招生計劃,在完成優質高中招生計劃60%指標到校的基礎上,擇優錄取剩余招生計劃,并將錄取學生名單報縣教育考試中心備案。
3、縣內普通高中錄取。縣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分4個批次進行:
(1)自主招生。縣一中按照縣教體局劃定的縣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最低分數控制線開展自主招生;縣三中在縣內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上自行確定分數線開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結束后,各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招生名單以函件形式上報縣教育考試中心備案。
(2)指標到校錄取。縣一中屬自治區示范性高中,分配到該校的指標到校計劃,由縣教體局結合自主招生情況統一錄取。完成60%指標到校計劃錄取后再完成建檔立卡專項計劃錄取。
(3)特長生招生。縣一中、縣三中可根據本校特長生培養實際,按特長生分配計劃實施音體美特長生招生。縣業余體校根據特長生分配計劃向縣教育考試中心報送推薦名單,統籌錄取到縣內兩所普通高中。
縣一中、三中、業余體校要在特長生招生前制定各自的招生方案,明確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審核程序、審核辦法等事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招生并負責特長生招生相關事項的解釋答疑工作。特長生招生方案和招生結果必須在縣政務網站等媒體平臺公示后上報縣教育考試中心備案,未公示、未備案的招生結果視為無效。各校未完成計劃納入下階段錄取。
(4)電腦派位錄取。在完成縣外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及縣內自主招生、指標到校、特長生錄取后,剩余計劃實行電腦派位的辦法隨機錄取到縣內普通高中。錄取期間將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風行風監督員和家長代表進行監督,并邀請公證機構現場公證。
(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劃定后,各初中學校要根據《自治區教育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暨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寧教職成〔2020〕98號)要求,及時組織考生在“寧夏中等職業學校暨技工學校招生管理平臺”(平臺地址:http://zzzs.nxeduyun.com/student)填報中等職業學校志愿參與區內外中職學校錄取。凡未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全部兜底預錄取到縣職業中學。
八、其他事項
(一)公布錄取結果。錄取結束后,由縣教體局通過縣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向社會公布《彭陽縣2022年高中階段錄取結果》。
(二)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公布后,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及時向所錄取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報到注冊相關事項。參與縣外中職學校錄取的考生,可通過“招生管理平臺”自行打印《錄取通知書》并按時報到注冊。
(三)學籍管理。縣教體局依據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結果和各學校報到注冊情況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高一新生網上學籍注冊。各普通高中不得超計劃和無計劃招生,嚴禁對空缺計劃私自招生。依據學籍管理規定,網上學籍一旦建立,將堅決杜絕高中學校空掛學籍、人籍分離等現象。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2022年是我區全面推進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關鍵之年,考試組織形式、成績構成、錄取照顧政策等各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各中學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管理,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工作組,認真落實各項招生政策,確保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大宣傳,做好服務。根據今年中考多項政策變化的新特點,各初中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照顧、資助等政策,特別是中職學校錄取方式進行專項宣傳解讀,為學生理性選擇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給予指導。特別是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劃定后,要組織招生干事、班主任等人員成立本校中職招生服務工作組,給學生更多關懷,指導學生在中職招生工作平臺上正確填報志愿信息,查看錄取結果,打印錄取通知書等,不得違背學生意愿干預學生志愿填報,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各高中學校在中考成績公布后,要結合本校辦學特色、師資力量等,加大招生宣傳力度,采取積極有效措施,認真完成各項招生工作任務。
(三)信息公開,確保公平。各初中學校要依規做好信息公開,所有上報信息考生本人必須知曉,嚴禁班主任或其他科任教師代填代報。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等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的相關信息,必須在班級、學校范圍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監督,確保信息真實有效。
(四)強化監督,確保落實。招生錄取過程中,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嚴格按照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對弄虛作假、失職瀆職、違規違紀的,視其情節予以嚴肅處理,對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