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期間作弊是十分嚴重的行為,盡管這種大型的考試管理十分嚴格,但依然會有考生心中存有一絲僥幸心理,這樣是不對的。就算你僥幸沒被發現,心里有愧,而且考上好的高中,成績跟不上也是白費。被發現了,對于作弊的處理可是非常嚴格的,會當場判卷子為零分并請出考場,如果家人、同學知道了也羞愧見人。
考生違紀舞弊處罰規定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違紀處理
在開考鈴響前、終考鈴響后考生作答者,該科記零分;按規定各場考試終考前30分鐘內才能提前交卷,在此之前離開考場者,該科記零分;其他違紀情況,視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舞弊處理
偷看他人答卷或交頭接耳者,該科記零分;考生夾帶資料入場(含在手掌等處寫有文字、公式)者,該科記零分;傳遞紙條、換卷、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人抄襲者,該科記零分;互打暗號、手勢者,該科記零分;
帶通訊工具進場者,該科記零分;經核實確屬舞弊而造成的答卷完全雷同,所涉考生當年中考科目全部記零分;凡撕毀試卷(答題卡)、帶走試卷(答題卡)者,該科記零分;凡擾亂考試秩序、違紀舞弊后拒不認錯者,當年中考科目全部記零分;
凡威脅考試工作人員安全或公然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者,當年中考科目全部記零分,交考點公安(保安)人員從嚴處理,并取消下一年的考試資格;凡公然威脅其他考生協同作弊者,當年中考科目全部記零分,并取消下一年的考試資格。
3.代考處理
在校學生請人代考者,取消當年中考(含補考)資格,所有科目全部記零分;在校學生代替別人參加中考者,畢業班學生緩發畢業證一年;肄業班學生根據其情節輕重和認錯態度好壞,按學籍管理辦法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并在綜合素質評定中予以明確記載。
4.處理權限
如發現上述違紀舞弊事件,監考員必須如實將其違紀舞弊情節在《考室情況記載表》上予以記載,報考點正副主考集體研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考點主考簽名以示負責,依次上報縣市區、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作出最終處理。
中考考場規則
考生必須本著誠實守信的態度參加考試,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擾亂考場秩序。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進入考場,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開考前十五分鐘(首場及英語考試為二十分鐘)打預備鈴,考生進入考場。開考正式鈴響后考生才能答題。開考十五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入場。外語考試因涉及聽力考試,考生要提前二十分鐘到達考場,聽力開考(包括試聽音)后十五分鐘內,遲到考生轉入備用考場考試。
考生入場時,除藍(黑)色墨水鋼筆(網上統一評卷語文學科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黑色水筆)、圓珠筆、水筆、鉛筆(作圖用)、圓規、直尺、三角尺、橡皮外,書包、書籍、簿本、紙張和計算器等其他物品不準帶入考場(思想政治考試開卷,可攜帶教材及相關資料)。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進入考場后,即按《準考證》上的座位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放在課桌的右上方,以便監考人員核查。考生在答卷前,必須將自己的考生登記號(7位)、姓名和座位號(9位)準確清楚地填寫在試卷或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考生必須按規定在試卷或答題紙上答卷,不按規定答卷或在草稿紙上答卷,不予評分。網上統一評卷學科必須按照“注意事項”規定的要求答題。
考生在考試中必須保持考場安靜,不得有旁窺、交談、打手勢、做暗號等舞弊行為。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成績等處分。
開考三十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離開考場必須將試卷、答題紙及草稿紙交給監考人員,不準將試卷、答題紙及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考生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考試結束鈴響后,監考人員宣布停止答卷,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位靜候,待監考人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答題紙及草稿紙后方可離場。
與考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在中考這考試期間考生心中抱有僥幸心理不可取,只有學到真知識,答題時才有底氣,你要相信就算你偽裝得再好也逃不過監考老師的法眼。同學們還未成年,很多嚴重的后果都不了解,等真正嘗到了這滋味,內心可是十分痛苦難耐的。最后,考試作弊被發現的后果會很嚴重,會導致本場考試科目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