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統考成績是指中考成績非常優異,達到或超過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分數線而被直接錄取的學生。一般來說中考統招生是指計劃內的招生,經過招辦正式錄取的考生。中考統招的分數線是由招辦劃定的,學生入學后,可以選擇轉或不轉移戶口,入學之后不能調專業。統招就是分數達到分數線以上,不用花錢買分,換句話說,不用另外交錢給擇校費。
德宏普通高中錄取分數折算
根據省教育廳的要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分數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折算,13個科目的折算總分為600分。具體折算辦法是:
(一)語文、數學、英語3個學科卷面分值滿分均為120分,按實得分的100%記入高中錄取總分。
(二)物理、化學、體育3個學科卷面分值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實得分的80%、50%和50%計入高中錄取總分。
(三)歷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學、信息技術5個學科,成績達合格及以上者,每個學科按10分計入高中錄取總分,低于60分者按實得分的10%計入高中錄取總分。
(四)音樂、美術2個學科合格及以上者每個學科按5分計入高中錄取總分。不合格者不記分,補考合格也不記分。
德宏中考錄取工作
(一)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1.錄取原則。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
2.錄取依據。一是學校招生計劃;二是學生志愿;三是綜合素質評價。四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加政策照顧分。
錄取時對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一是“思想道德”必須達到合格及以上。二是“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指標中至少要有2個指標在B等以上。其中,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必須對應達到A等。
3.錄取辦法。每個批次錄取的學校均為州內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完全中學。
在招生計劃內,依據考生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分加政策照顧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公辦學校錄取時,先錄取擇優計劃,再錄取定向計劃。錄取定向計劃時,在擇優錄取最低控制線下30分內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下降30分后,定向學校仍沒有生源,招生計劃在招生范圍內逐級調劑到有生源的學校招錄。
(二)五年制大專、中專、職高、技工學校錄取
所有中職學校的志愿投檔由省招生考試院統籌實施,錄檢、審核工作則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實施。具體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等按省上要求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錄取辦法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公安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云南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招考〔2013〕6號)、《德宏州教育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接受義務教育后在德宏州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德教發〔2014〕15號)等文件要求,結實我州實際,對戶籍不在我州各普通高中、完全中學招生范圍內的考生,規定如下:
1.考試及錄取
①隨遷子女、外國學生在我州各地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可以在當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在我州各縣(市)完整接受初中教育,且取得連續三年學籍(七、八、九年級)的,可參加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③凡在我州各縣(市)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沒有取得連續三年學籍(符合相關條件的軍人子女、父母正常工作調動除外),參加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只能參加擇優錄取,不能參加定向計劃招生。
2.證明材料
隨遷子女需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提供的材料:
①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德宏州的居住證明;
②考生本人在德宏州的初中學籍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的證明。
3.材料報送及審核流程
隨遷子女考生將材料提供給各報名“確認點”(初中畢業學校),由確認點審核材料的真實性,并填寫《非德宏州戶籍考生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相關材料審核匯總表》(附件3),公示無誤后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逐級上報至州招生辦,在普通高中錄取時由州招生辦提供給招生錄取學校參照錄取。
小編總結
所以說中考統招的成績也是尤為重要的。中考味著完成了初中三年的學業,可以接受一次統一的檢測,從而確定能否進入高回中進答行進一步的學習。如果中考擁有一個好成績,可以進入好的高中,為高中三年的學習提供良好的環境。但是,更應該以平常心對待。人生中難免面臨多重考驗,只要盡心盡力,就不會留有遺憾。